盐城市盐都区农林局主要工作职能:
(1)负责拟定全区农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贯彻实施。
(2)研究拟定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负责起草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园艺业、蚕桑业等产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3)负责农林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开展和行政复议工作。
(4)参与制订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指导合作流通组织、农民经纪人队伍建设;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农业信息工作和农业信息网络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业信息。
(5)指导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林牧用地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组织、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农业建设工作;参与农业现代化建设试点工作。
(6)负责制订农林牧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农业各产业技术推广的组织管理;组织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申报、审批和实施;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林教育培训、农林职业技能和农林人才开发工作;负责全区农林系统技术人员和农民技术职级的申报、评定和管理工作。
(7)负责农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农业各产业技术标准;组织指导农业各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和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种子、农药、兽药、蚕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测、鉴定、审核、登记工作。
(8)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指导扑灭。
(9)负责制定林业建设、森林资源保护的规划;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育林工作;负责林业资源和林地、林权的管理,组织指导苗圃、森林公园和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以及森林病虫鼠害防治;审核并监督林业资源的使用;指导基金的征收和管理;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木材加工业的管理。
(10)负责指导和管理蚕桑生产、蚕种生产;负责蚕种、蚕药质量监督;负责蚕桑重大技术和品种的引进推广。
(11)负责基本农田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农田质量建设,负责全区基本农田建设保护基金的使用安排;负责全区再生能源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对城镇生活污水净化池、农村户用沼气池的建设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农业生态环境监测。
(12)指导农林系统涉外工作;组织全区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发展外向型农业,参与外向型农业开发项目管理。
(13)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按照权限管理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指导有关学会及社团为农业经济服务。
(14)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