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高效设施农业督查推进工作要点
2008-8-29 发布   阅读  人次   来源: 盐都现代农业网   作者: 本网编辑

   一、督查时间节点
   专项督查从8月26日起到12月25日止,历时4个月。按照10天一通报的要求,每个时段的第8天为例行汇总日。总计12个周期,具体为9月2日、9月12日、9月22日、9月30日(因国庆节提前)、10月12日、10月22日、11月1日、11月11日、11月21日、12月1日、12月11日、12月21日。
   二、督查通报内容
   第一期(8月26日—9月4日):重点通报土地流转情况,要求各组提供详细的流转地点、面积以及任务完成比例,便于排名公布。并将各地在土地流转中形成的好的经验做法和运作机制总结出来,以在面上推广应用。同时,也请了解组织保障以及配套政策落实、规划布局与实施方案、项目招引等情况。
   第二期(9月5日—14日):重点通报项目招引和土地流转情况,继续宣传推介两方面的经验做法。
   第三期(9月15日—24日):重点通报项目招引和土地流转情况,继续宣传推介两方面的经验做法。
   第四期(9月25日—10月4日):重点通报项目招引情况,对已确认的项目进行跟踪督查。一并了解土地流转实绩。
   第五期(10月5日—14日):重点通报项目招引情况,对已确认的项目进行跟踪督查。同时,了解投资主体种植布局落实以及硬件设施购置情况。
   第六期(10月15日—24日):重点通报项目招引情况,对已确认的项目进行跟踪督查。同时,了解投资主体种植布局落实以及硬件设施购置情况。
   第七期(10月25日—11月3日):重点通报项目开工投产以及配套服务情况。
   第八期(11月4日—13日):重点通报项目开工投产以及配套服务情况。
   第九期(11月14日—23日):重点通报项目开工投产以及配套服务情况。
   第十期(11月24日—12月3日):重点通报项目开工投产以及配套服务情况。
   第十一期(12月4日—13日):重点通报项目投产达效以及示范辐射情况。
   第十二期(12月14日—25日):重点通报各地高效设施农业项目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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